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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国回收纸行业的十二个大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29  浏览次数:1055
核心提示:回顾2018年,多部重量级环保文件正式生效,有力推动回收纸及造纸行业环保升级,《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正

回顾2018年,多部重量级环保文件正式生效,有力推动回收纸及造纸行业环保升级,《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正式发布;2018年固废进口量减半,力争早日修订《固废法》……有关废纸回收行业的大事,都在这里。

一、多部重量级环保文件正式生效,有力推动回收纸及造纸行业环保升级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于2018年1月1日实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目前,各地基本上已明确环保税适用税额标准,做好开征准备工作。环保税实行的是定额税率,即多排多缴,少排少缴。环保税负的差异,最终将带来产品价格、生产规模等差异,倒逼企业转型升级。环保税开征之后,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企业受影响最大。根据环保税法要求,应税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至12,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至14。

2、《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

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生态环境损害往往具有长期性、潜伏性,尤其是具有污染易、修复难的特点,很多污染一旦造成,罚再多钱也没法彻底修复。有鉴于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成了一种有效的兜底措施。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目的首先就是实现损害担责的需要。

3、《水污染防治法》

2018年1月1日,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与以往相比,此次《水污染防治法》明确了许多比较具体的工作要求,并且加大了水环境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在增加按日连续处罚的基础上,提高了罚款幅度,比如将对企业超标、超总量的罚款由“排污费数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改为“十万以上一百万以下”等。

4、环保部六大“督察局”正式亮相,环保督察工作常态化

六个区域督察局,由环保部原六大区域环保督查中心“升级”而来。经中央编办批复,环保部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由事业单位转为环保部派出行政机构,正式更名为“督察局”。“督察局”的一大新增职能是承担中央环保督察相关工作,进一步强化督政。这也意味着,中央环保督察将成为常态。

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正式发布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正式发布,其中有关废纸的含杂量的描述为“进口废纸中应限制其他夹杂物(包括木废料、废金属、废玻璃、废塑料、废橡胶、废织物、废吸附剂、铝塑纸复合包装、热敏纸、沥青防潮纸、不干胶纸、墙/壁纸、涂蜡纸、浸蜡纸、浸油纸、硅油纸、复写纸等废物)的混入,总重量不应超过进口废纸重量的0.5%。”,由此可知,进口废纸中其他夹杂物的比重确定为0.5%。并确定2018年3月1日开始实施。

三、商务部将推动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发展纳入2018年绿色循环消费重点工作内容

2018年4月25日,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绿色循环消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8〕137号),《通知》中提到“商务部将以《企业绿色采购指南(试行)》的贯彻落实为重点,制定绿色采购行业标准,指导有关协会、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成立绿色采购联盟,推动线上线下企业对接,提高绿色产品采购比例。推进流通领域绿色包装,推动解决塑料污染,对促进绿色消费有重要作用。2018年,商务部将通过制修订绿色分拣中心建设标准,推动大中城市分拣中心绿色发展。”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受商务部委托,作为《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修订单位。

四、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快递暂行条例》,《快递封装用品》新国家标准9月1日正式实施

2018年3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快递包装绿色回收提出了要求:国家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和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取措施回收快件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利用和再利用。此后,“绿色快递”理念成为快递物流企业新的企业责任关注点。

9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快递封装用品》系列国家标准正式实施。根据减量化、绿色化、可循环的要求,对快递包装减量提出新要求:快递包装袋宜采用生物降解塑料,减少白色污染;降低了快递封套用纸的定量要求,降低了塑料薄膜类快递包装袋的厚度要求以及气垫膜类快递包装袋、塑料编织布类快递包装袋的定量要求。

标准对于快递包装箱单双瓦楞材料的选择不再作出规定,只要材料符合耐破、边压和戳穿强度等指标即可。标准还明确提出快递包装箱的基础模数尺寸,以包装标准化推动包装的减量化和循环利用。

五、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文《关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的通知》,支持城市末端废物进行协同处置,实现城市发展与生态环境和谐共生

《关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办环资〔2017〕1778号)要求,2018年5月3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8〕502号),在全国范围内支持一批条件成熟、规划合理、定位于城市垃圾清运和再生资源回收系统对接,将再生资源以原料或半成品形式在无害化前提下加工利用,将末端废物进行协同处置,实现城市发展与生态环境和谐共生的基地建设。2018年9月10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了第一批50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名单。

六、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2018年6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意见》针对重点领域,抓住薄弱环节,明确要求打好三大保卫战(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七大标志性重大战役,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在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中指出:

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到2020年,实现所有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第一批分类示范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垃圾焚烧发电。推进农村垃圾就地分类、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

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严厉打击走私,大幅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力争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开展“无废城市”试点,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调查、评估重点工业行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等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实施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活动。评估有毒有害化学品在生态环境中的风险状况,严格限制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出口,并逐步淘汰、替代。

七、生态环境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史上最严固废法即将出台

2018年7月11日,生态环境部在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次《固废法》修订草案增加了排污许可制度、环境保护税、环责险等多个方面内容,并重申“洋垃圾”禁止令。此外,修订草案还新增区域合作条文,统筹建设区域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其中值得企业关注的主要修改内容有:

(一)强化了产生者的主体责任,并提出产生者责任延伸:

1、第五条:固体废物的产生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

2、第三十五条: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者应当对受委托者进行跟踪检查,保证受委托者的运输、利用、处置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要求。

(二)界定了转移相关方的义务与责任:

1、第三十五条:产生者需要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必须采用书面合同形式。委托合同不能转移产生者的固体废物治理的法定责任。禁止产生者无合同或采取虚假合同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防范以买卖的名义非法转移固体废物行为。

(三)建立危险废物分级管理制度(第五十九条)

(四)增强行政强制措施,提高罚款上限:

1、未履行危废转移联单等罚款上限由二十万提高至一百万(第八十三条);

2、造成固废环境污染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除行政处分外,增加收入50%的罚款及可能的行政拘留措施(第九十条);

(五)法规制度衔接方面:

1、取消危险废物排污费,增加征收环境保护税条款;

2、增加关于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条款,要求涉危险废物企业强制参保;

3、建立固体废物排污许可制度,将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实施“一证式”管理,促进落实产生者主体责任。

4、全面贯彻实施《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改革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

八、8月1日起,进口外废贸易型企业注册登记将自动失效

根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制定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告,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原质检总局公告2009年第91号公布)同时废止。

原已获得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的企业,属于加工利用型的,应及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直属海关申请换发新证;属于贸易型的,注册登记自动失效。

九、《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专家评审会召开,并在商务部公开征求意见

2018年8月2日,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对国家商务部委托课题——《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在京组织专家审定会。本次标准修订的主要目的是满足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对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行业的功能定位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严格其建设和加工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质量管理规范,提升分拣中心对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服务能力,建设环保达标、土地集约、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2018年10月-11月,《规范》在商务部网站完成公开征求意见,2018年12月完成标准报批。

修订后的《规范》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引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分拣中心的分类、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环保要求、能耗要求、安全要求、产品质量及管理要求。相比SB/T 10720-2012,新规范的适用范围更为明确,同时增加了引言、废弃大件家具的术语、分拣中心的分类、基本要求、部分环保要求、部分安全要求、产品质量要求、管理要求和绩效指标等内容,在建设管理各方面体现绿色原则。

十、商务部:美废将首先被加征25%关税;原纸方面或将遏制低价进口纸对国内市场冲击

8月8日晚间,商务部宣布根据商务部2018年第55号公告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7号),现公布经调整的对美国输华商品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自2018年8月23日12时01分起实施加征25%关税。

在这批清单中,固体废物成为一大类产品,废纸也在其中,包括编码47071000、47072000、47073000和47079000在内的废纸产品都在清单中。

十一、生态环境部:2018年固废进口量减半,力争早日修订《固废法》

11月29日,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部际协调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小组组长、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会上透露截至11月15日,全国固体废物进口量为1861万吨,同比减少52.8%。

李干杰强调,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2019年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圆满完成调控目标和各项改革任务。

一要积极推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力争法律早日修订出台。二要强化洋垃圾非法入境管控力度,深入推进各类专项打私行动。三要提升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水平,加快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提高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率。四要充分发挥协调小组的机制保障作用。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2019年工作计划》等有关文件。

2018年生态环境部共公示二十六批进口废纸批文,核准进口总量约为1816万吨。

十二、国家邮政局发布《快递业绿色包装指南(试行)》,推行快递绿色包装至少循环20次

2018年12月16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邮政业污染防治攻坚战,指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做好绿色包装工作,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邮政局制订发布了《快递业绿色包装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规定了行业绿色包装工作的目标,即快递业绿色包装坚持标准化、减量化和可循环的工作目标,加强与上下游协同,逐步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和再利用。

在采购、统计、培训等方面,《指南》指导企业逐步建立绿色供应体系、逐步建立快递包装物使用的企业内部统计制度、积极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绿色包装标准、操作规范的培训。

在绿色包装工作具体操作方面,《指南》提出企业在采购和使用塑料包装时,可加入全生物降解塑料考察因素,逐步提高符合标准的塑料包装袋的采购比例,建立绿色包装应用的推动机制,主动为用户提供绿色包装选项,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以推动绿色包装应用。同时宜优先采购采用水性印刷工艺生产的包装物料,或者由具有绿色认证资质的企业生产的包装物料,使用封装胶带时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在减量化操作方面,《指南》鼓励企业积极探索使用循环快递箱、共享快递盒等新型快递容器,逐步减少包装耗材用量,并对使用缓冲填充物、包装物品印刷提出要求。《指南》还指出,企业寄递协议客户的标准产品时,要加强与上游电子商务企业或生产企业的协同,积极向协议客户建议使用简约包装,逐步减少二次包装。

在可循环操作方面,《指南》要求企业要积极推行在分拨中心和营业网点配备标志清晰的快递包装回收容器,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推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要逐步推广使用可循环快件总包,避免使用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快件总包使用的材质、规格等宜符合快递行业相关标准,循环使用次数不低于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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