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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采取整治“散乱污”企业共156家 淘汰取缔35家企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15  浏览次数:1229
核心提示:山东省五莲县环保局日前会同公安、安监、电力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逐一检查已经采取“两断三清”措施的“散乱污”企业,严防

山东省五莲县环保局日前会同公安、安监、电力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逐一检查已经采取“两断三清”措施的“散乱污”企业,严防死灰复燃。

五莲县采取整治“散乱污”企业共156家 淘汰取缔35家企业

据统计,五莲县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156家。列入淘汰取缔类的35家企业,已经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全部依法取缔完毕;列入整治提升类的121家企业,研究制定了准入前置条件,43家通过了环评审批,其他大部分已委托中介开展环评。

五莲县制定《五莲县全面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对全县企业进行精准甄别,分类处置。对不符合市、区整体发展规划、区域专项规划;不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属淘汰类落后产能等6种情况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取缔。

对不符合取缔标准,存在污染源但整改后可以达标排放并完善手续的企业,实施限期停产整治,并严格依法给予处罚,整治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列入取缔类,依法关停取缔。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五莲县积极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定期沟通会商,加强指挥调度,确保“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落到实处,绝不允许出现新的“散乱污”企业。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负责全面排查本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制定整治取缔实施方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严格落实取缔、关闭、停产治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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