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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洋垃圾”必须打持久战 废塑料进口单位要小心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2  浏览次数:99
核心提示:近日,海关总署指挥十九个海关针对固体废物走私,在13个省份开展“蓝天”专项行动第4次集中打击,抓获127名走私“洋垃圾”的犯罪

近日,海关总署指挥十九个海关针对固体废物走私,在13个省份开展“蓝天”专项行动第4次集中打击,抓获127名走私“洋垃圾”的犯罪嫌疑人。查获涉案废塑料、废矿渣等固体废物32.3万吨。(12月30日法制网)

查处“洋垃圾”必须打持久战 废塑料进口单位要小心了

一次集中打击就查获涉案废塑料、废矿渣等固体废物32.3万吨。这是多么大的一个数字呀!这是自2017年3月1日海关总署、环保部、公安部、质检总局联合开展强化监管严厉打击洋垃圾违法专项行动以来,开展的第4次集中打击,那么,这些洋垃圾为何屡打不绝呢?为何在严打之下还有人敢大量进口“洋垃圾”呢?譬如:厦门海关与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日前联合查获的51个货柜“锌矿”,为禁止进口类固体废物,这是全国查获单票数量最大的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案。

“洋垃圾”屡打不绝,而且数量越来越大,屡屡创造纪录,其根本原因还在于有巨额利润吸引。一些国家之所将垃圾“出口”,是因为很多国家严禁在垃圾回收和处理过程中对环境的破坏,并强制企业对垃圾进行再利用。但垃圾处理和再利用费用较高,所以不少外国企业盯上了管理较松的中国市场。而我国一些不法分子则用买垃圾的价格买回这些废料,稍经加工便以几倍、几十倍甚至几百倍的价格卖出。可以说,我国已成了发达国家的“垃圾场”。

制度上的漏洞,监管上的漏洞使“固体洋垃圾”不断流入我国,使我国一些地方中毒也越来越深。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虽然二十五条明确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或者不能以无害化方式利用的固体废物;但同时又明确对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行限制进口和自动许可进口分类管理。因而某些公司正是利用这个模糊的界限,将禁止进口的这些“固体洋垃圾”以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报关入境。例如:2016年5月至今,犯罪嫌疑人吴某垠、耿某江自美国、加拿大等地大量采购废塑料、废五金,委托孙某、张某静等经营的货运代理公司,利用大城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口类可用做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以伪报收货单位方式自天津、广州口岸走私进境,并由吴某垠、耿某江在国内倒卖销售牟利。

“洋垃圾”在严打期间还大量进入我国,试想,如果没有了严打,那这些不法分子可能会更加放肆。2017年3月全国海关开展的为期一年的打击走私“国门利剑2017”联合专项行动,还有2个月就要结束了,人们担心的是,严打活动结束后,“洋垃圾”走私活动会更加张狂。因此,人们期待打击洋垃圾走私要除了搞突击性严打之外,更要有打持久战的准备,国家有关部门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多部门要形成合力,从洋垃圾走私、收购、加工、销售各个环节进行整治。通过异地交叉、属地配合的方式;通过整合环境执法、监测、固废管理力量,综合运用现场勘查、取样监测等手段,全面排查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对“洋垃圾”走私行为不能只满足于没收、罚款等,更应该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洋垃圾进口我国,危害了人们的生活环境,对于此,我国政府坚决说不,国外的洋垃圾在本国无法消化,对环境污染较大,所以直接卖给了我国,而我国则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加工诸如废塑料一样的垃圾,这种情况国家已经看见了,并且治理力度会逐渐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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