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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农业机械化进程大大加快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3  浏览次数:47
核心提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多年来,浙江省财政始终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要求,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多年来,浙江省财政始终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充分考虑浙江农业产业需求和农业机械化发展实际,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扎实开展政策绩效管理,着力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将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作为推进浙江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的重要保障。

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农业机械化进程大大加快

一、持续加大财政投入,逐步引导农业生产机械化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持续实施有效降低了农民购买农机具特别是大中型机具的门槛,切实改善了农机作业条件,促进了先进适用农业设施装备在浙江的普及和应用。从2015年起,明确对所有农机购置补贴品目敞开补贴,满足所有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申请,并在省下发的《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中规定“因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购机者,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确保购机农户申请补贴无后顾之忧。

据初步统计,2013年以来浙江省财政累计投入省级以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亿元,其中,2017年省级以上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近2.5亿元,比上年增长12.8%。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带动下,近20万农户购买了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农户使用农业机械的热情不断高涨,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据统计,目前全省农机作业服务收入稳定在135亿元左右,促进农民人均增收450元左右。

二、突出财政扶持导向,逐步优化农业机械装备结构

一是不断优化财政支农资金投向。自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来,浙江省财政始终坚持以调结构、补短板作为政策优化完善的重要目标,通过调整补贴范围、补贴标准,逐步引导全省农机装备结构由“低小散”向“高新全”发展。截至2016年底,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烘干机等先进适用机械总动力数分别从2013年的48.15万千瓦、7.1万千瓦、67.45万千瓦、3.89万千瓦,增长到63.88万千瓦、9.6万千瓦、72.71万千瓦、6.75万千瓦,增长率分别为32.7%、35.2%、7.8%、73.5%。同时,从2014年开始,对“废弃物处理设备”“清粪机(车)”“捡拾压捆机”“压捆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灭茬机”六个品目所有分档中的补贴机具追加与中央补贴等额的地方补贴,对全喂入联合收割机加装茎秆切碎带抛洒装置和二次割刀的,追加3500元/台的地方补贴,切实加大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所需农机装备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和推进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减少秸秆焚烧等引起的大气污染。

二是实施农机购置新产品补贴试点。为填补浙江农机化发展空白,积极引进和推广应用具有重大集成创新、对节本增效有显著效果的高性能、智能化的农机新产品,2016年启动实施农机购置新产品补贴试点,并将单轨运输机、履带自走式秸秆打捆机、热泵型谷物烘干机等3个产品列入首批试点补贴范围。2017年,又将植保无人飞机纳入试点补贴范围。据部分补贴用户调查反映,山地单轨运输机运输效率能够提高20倍以上,农作物每亩节省运输成本500元左右;热泵型谷物烘干机较燃油烘干机相比,可节约成本40—50%,与燃煤(木材)烘干机相比,环境污染较少,烘干质量更好。由此可见,农机购置新产品补贴试点政策的实施,有效降低了新机具新产品研发推广成本,在解决丘陵山区农资转运以及秸秆回收综合利用、农机具节能减排、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积极支持引导老旧农机淘汰更新。在支持鼓励引导农户购买使用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的同时,结合浙江实际积极实施老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和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其中,更新补贴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实行定额补贴,报废补偿按照拖拉机种类和发动机功率大小实行定额补偿。在上述政策的共同推动下,省内高能耗、高污染、高隐患农机加速淘汰。据统计,2016年全省农机总动力为2304万千瓦,比2013年减少了6.4%,大量高能耗拖拉机、收割机、脱粒机等被更高效、更节能、更安全的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所取代;超龄超限农业机械的淘汰,也从根本上减少了农机安全事故隐患。此外,根据环保部、农业部的相关要求,明确2016年12月1日后购置的不符合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农机产品不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进一步加速淘汰排放不达标的农机产品,促进农机生产企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

三、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稳步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

随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深入实施,浙江农机装备水平和作业能力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目前,全省粮食生产耕作、排灌、植保、收获等环节已基本实现机械化,水稻种植、粮食机烘等“卡脖子”环节也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了一批良机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的技术体系和生产模式。其中,稻麦机烘率从2013年的30%快速增长到48%,居全国前列;水稻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从2003年的40.7%,提高到2016年的74.02%;茶叶生产主要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大众茶类修剪和采摘机械化水平达90%,名优茶机制率达95%;设施栽培面积达到392万亩,年出栏3000头以上规模猪场以及年存栏万只以上蛋鸡场自动喂料系统覆盖率达61%,冷藏保鲜库容实现翻番。

下一步,浙江省财政将紧紧围绕实施党的十九大确定的乡村振兴战略,以及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大花园”建设行动和浙江省委确定的“12188”计划,继续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不断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财政支农方式,调准焦距、精准发力,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切实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

(一)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资金投向。按照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的总体要求,从制约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的关键环节入手,围绕“保供给、促增收、优生态”的政策目标,进一步调整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重点和支持方向,引导促进有利于农业绿色发展且能够实现节本增效的高性能、智能化农机设施装备的推广应用,着力推动农业绿化、农村美化、农民转化。

(二)进一步创新财政支农方式。积极谋划浙江“三农”领域财金合作政策和机制的顶层设计,加快推进“三农”领域财金合作协调机制建设,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农机保险等工作,逐步转变财政支农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吸引更多的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领域“机器换人”。

(三)进一步强化政策绩效评估。及时开展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特别是总结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进展情况和经验启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对年度补贴绩效进行综合评估。将政策评估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种类增减和调整的参考依据。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使得我国的农业机械化进程大大的加快,也调动了我国农民购置农机的积极性,农机购置补贴起到了杠杆的作用,使农民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购买农机上,我国农村土地分散,不利于农机具大面积耕种,这是影响我国实现农业机械化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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